想请教一下~我之前在新光由邱副开立诊断说明书!所以到了高雄健保局申请了重大伤病卡~但重大伤病卡会在今年的11/27号到期!想请教一下~伤病卡如果到期了~要在延续~是否一样要回到新光由邱副在开诊断说明书~才能在补发呢??因為我人在高雄~如果要来回跑会较不方便!想请教一下~如果必需要在回新光开立诊断说明书~才能在申请伤病卡!那诊断说明书能由朋友到新光医院代為申请吗??